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6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户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2026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残疾或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6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三、集中申领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25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
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ygjy.ah.gov.cn/)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提示,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系统审核校验(2025年10月10日至11月21日)。
政府主管部门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审核结果。
(三)人工校验审核(2025年10月10日至11月22日)。
毕业生在信息系统中递交申请后经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可向学校申请进行人工审核。
毕业生提交人工审核有关材料(参照附件1、2、3)至学院辅导员进行初审。学院审核汇总后于11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分别报送至花津校区文典楼研究院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A404(研究生)和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科313(本科生)进行复审校验。学校对人工审核复审通过的毕业生申请表格加盖学校公章,统一提交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结果公示、资金拨付(2025年12月20日前)。
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学校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由地方人社、财政部门统一协调,于12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五)其他事项
符合申请条件但因个人申请材料不全等问题未在集中发放时间申领补贴的困难毕业生,可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线上自愿申请,如线上审核校验未通过的,请参照人工审核校验流程办理,咨询电话(0553-3991219)。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关系困难家庭毕业生切身利益,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增进民生福祉的内在要求,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要针对性、“点对点”宣介一次性求职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积极引导困难毕业生尽可能在集中申请发放时限内主动申领补贴,对错过集中申请发放时限的,及时进行提示引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求职补贴应发尽发。
(二)加强指导。发放求职补贴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各学院要向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详细告知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全程跟踪指导,并负责人工审核校验初审工作,做好毕业生信息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序开展。广大毕业生要认真填报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因材料问题导致申报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三)严明纪律。每位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申报工作责任制,做到工作透明,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监督举报电话
本科生:于琼0553-3869465
研究生:汪勇0553-5910132
附件:
1.在芜院校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工审核工作要求
2.安徽省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3.安徽省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工审核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