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才政策
一、人才安居专项补贴
(一)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
2025年1月1日起,铜陵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省内市外首次全职引进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
(二)重点产业人才房票
2025年1月1日起,在铜注册重点产业企业全职新引进的E、F、G、H类人才,分别发放30万元、12万元、8万元、5万元人才房票,用于在铜购房置业。
(三)重点产业人才生活补贴
2025年1月1日起,在铜注册重点产业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类人才,分别给予3万元、1.8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长2年。
(四)市场化租赁住房补贴
企业新引进的E类及以上、F类、G类、H类人才选择租住市场化租赁住房的,按年度发放租房补贴,标准为1.5万元、1.2万元、0.96万元、0.6万元,补贴期限最长2年。
二、就业见习扶持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在铜陵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可享受见习相关补贴支持:
1.见习单位需为见习人员发放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
2.财政按每月1400元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贴,另按每人200元、100元标准分别给予带教老师一次性补助、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三、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在铜陵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累计享受次数不超过3次;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优质的借款个人,可二次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申请渠道:可在户籍/居住地社区、乡镇办事处领取申请推荐表,经审核后,市本级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县区到所属人社部门申请。
四、补充就业创业补贴
(一)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铜陵市对应届低保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铜陵市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铜陵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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