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首页 > 就业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启航青春,皖美就业】安徽省各地市人才政策——铜陵篇
日期: 2024-04-09 16:48:48  编辑:赵喆 预审:刘振杰 终审:刘振杰 浏览次数:

1.人才房票。对来铜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分别可以申请30万元、12万元、8万元、5万元购房房票。博士、硕士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分别放宽至当期限额的2倍、1.5倍。

2.人才公寓。来铜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人才公寓配套设施齐全,市人才公寓租金每月4元/平方米。

3.青年人才驿站政策。来我市企业求职面试的大学生,最长可享受7天免费住宿。

4.就业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5.生活补贴。对来铜非公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分别给予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最长补贴3年。

6.岗位补贴。对引进的年工资总额超 30 万元的高薪酬类人才,按实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等额的岗位补贴,最长补贴5年。

7.创业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5000元。

8.创业贷款。高校毕业生在铜自主创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最高可申请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免责声明:安徽师范大学就业服务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分享服务,详情请咨询各地区人社部门,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上一条:【启航青春,皖美就业】安徽省各地市人才政策——安庆篇
下一条:【启航青春,皖美就业】安徽省各地市人才政策——淮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