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地市人才政策
杭州市
(一)住房保障补贴
1.生活补贴: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2021年10月14日及之前毕业的博士仍按5万元执行),按社保缴纳年限分批次发放。
2.租房补贴: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每户每年1万元,最长发放3年;可同步申请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优先配租重点产业领域毕业生。
3.购房支持: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毕业生购买首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50%,最高分别可达120万元、100万元。
(二)就业扶持政策
1.就业岗位补贴:毕业2年内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社保且工资低于当地加权平均工资的,补贴期限最长3年;毕业5年内到养老、家政、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每年补贴1万元,与中小微企业补贴不叠加,最长3年。
2.企业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社保的,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保费总额补贴,最长1年。
3.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单位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按最低工资标准60%补贴单位(国家级、省级示范基地提高至80%);为见习人员办理商业保险的,给予保险费用补贴,最长见习12个月。
(三)创业激励政策
1.创业担保贷款: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创业,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贷款,享受全额贴息,最长3年;小微企业招用重点人群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贷款贴息。
2.创业补贴:初次创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给予不超过5000元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创办养老、家政、现代农业企业的,分3年给予5万、3万、2万元补贴;带动3人就业满1年的,每年补贴2000元,每增加1人再增1000元,最长3年。
3.求职创业补贴:困难毕业生(低保家庭、残疾等)毕业学年可申领3000元一次性补贴。
(四)落户与配套服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实工作可落户,硕士及以上学历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在杭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享受公共交通、景区游览等人才专属优惠。
宁波市
(一)住房安居补贴
1.租房补贴:35周岁以下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硕士)及技师以上人才,在甬缴社保且无房的,每年发放1万元,最长3年。
2.购房支持:博士毕业生购买首套住房可享受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购房补贴提高至10万元,分2年发放。
(二)就业相关补贴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毕业2年内灵活就业并缴社保的,每月补贴450元(部分区县按实际调整),最长3年。
2.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单位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按最低工资标准70%补贴单位(示范基地或留用率50%以上提高至80%);办理商业保险的,每人补贴不超过50元,毕业生最长见习12个月。
3.企业吸纳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社保的,按每人1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创业扶持政策
1.创业担保贷款:毕业5年内毕业生创业,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贷款,全额贴息,最长3年。
2.创业场租补贴:初次创业租用经营场地的,按年租金20%补贴,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3年。
3.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毕业5年内毕业生创业,正常经营并缴社保满1年的,市级统筹区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贴。
4.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带动3人就业满1年的,每年补贴2000元,每增加1人再增1000元,最长3年。
温州市
(一)住房租售补贴(2025-2027年行动计划)
1.人才住房配租:E类人才配租90㎡住房,租金为评估价30%;F类人才配租40㎡住房,租金为评估价30%,累计不超过5年。
2.人才住房配售:E类人才配售120㎡住房,购买价为备案价60%;F类人才配售90㎡住房,购买价为备案价70%。
3.租房补贴:无住房且租房的E类人才每年最高报销2万元,F类人才每年最高报销1万元,累计不超过5年(与配租二选一)。
(二)就业创业补贴
1.就业补贴:毕业5年内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硕士4万元、本科2万元、专科1万元,分2年发放。
2.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初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贴;创办养老、家政等特殊企业的,分3年给予5万、3万、2万元补贴。
3.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按实际租金20%补贴,每年最高1万元,最长3年。
4.创业担保贷款:毕业10年内毕业生创业,可申请最高60万元贷款,全额贴息,最长3年。
(三)专项激励政策
1.实习生活补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在校大学生来温实习的,每月补贴2000元,最长6个月。
2.优秀创业项目补贴:市级以上创业大赛获奖并落地的项目,给予5万-50万元补贴。
3.社保与公积金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毕业生,给予最长12个月社保补贴;民营企业招用毕业5年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每人每年给予最高3000元公积金补贴。
绍兴市
(一)住房与安家补贴
1.购房补贴:毕业5年内毕业生购买首套住房的,按购房款10%-15%补贴,最高30万元;博士、硕士、本科分别额外叠加5万、3万、2万元补贴。
2.租房补贴:无房且未享受住房优惠的,每月补贴300-800元(按学历分级),最长3年。
3.安家补贴:新引进到非公企业就业的,本科1万元、硕士2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发放。
(二)就业扶持政策
1.就业补贴:毕业5年内到非公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社保的,每年补贴1万元左右,最长3年。
2.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毕业生的,给予最长3年社保补贴(不含个人部分)。
3.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生活补贴,最长12个月。
(三)创业支持政策
1.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初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贴;租用经营场地的,每年补贴3000元左右,最长3年。
2.创业担保贷款:可申请最高30万元贷款,享受一定比例贴息,最长3年。
3.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带动3人就业满1年的,每年补贴2000元,每增加1人再增1000元,最长3年。
湖州市
(一)人才引进补贴
1.安家补贴: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社保的,本科5万元、硕士10万元、博士30万元,一次性发放。
2.购房补贴:本科15万元、硕士30万元、博士50万元,分3年发放,需在湖州连续工作满5年。
3.生活补贴:毕业2年内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专科每年3000元、本科每年5000元、硕士每年1万元、博士每年2万元,最长3年;到养老、家政、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每年补贴1.5万元,最长3年。
(二)就业创业补贴
1.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生活补贴,最长12个月。
2.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初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贴;创办养老、家政等企业的,分3年给予10万元补贴。
3.创业场租补贴: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按年租金20%补贴,每年最高1万元,最长3年。
4.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带动3人就业满1年的,每年补贴2000元,每增加1人再增1000元,最长3年。
嘉兴市
(一)住房保障补贴
1.购房补贴:新引进到企业就业创业的,博士35万元、硕士15万元、本科7万元、专科3万元,分2年发放。
2.安家补贴:博士2万元、硕士1万元、本科0.5万元、专科0.2万元,一次性发放。
3.租房补贴:无房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每月补贴500-1000元,最长3年。
(二)就业扶持政策
1.就业补贴:毕业2年内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专科每年3000元、本科及以上每年5000元,最长3年。
2.求职创业补贴:困难毕业生(低保家庭、孤儿等)毕业学年可申领3000元一次性补贴。
3.社保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毕业生的,给予最长1年社保补贴(不含个人部分)。
(三)创业激励政策
1.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初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贴。
2.创业场租补贴:租用经营场地的,按年租金50%补贴,每年最高1万元,最长3年。
3.创业担保贷款: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贷款,全额贴息,最长3年。
4.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带动3人就业的,每年补贴2000元,每增加1人再增1000元,每年最高2万元,最长3年。
金华市
(一)生活与住房补贴
1.生活补贴:毕业2年内到企业就业的,本科每年1万元、硕士每年2万元、博士每年5万元,最长3年;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补贴标准上浮30%。
2.购房补贴:博士30万元、硕士15万元、本科8万元,分3年发放,需在金华连续工作满5年。
3.租房补贴:无房的博士每月1500元、硕士每月1000元、本科每月600元,最长3年;可申请人才公寓,租金为市场价格的50%。
(二)就业扶持政策
1.就业补贴:毕业2年内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每年补贴3000元,最长3年。
2.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的毕业2年内毕业生,按实际缴纳社保费的50%补贴,最长3年。
3.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单位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按最低工资标准70%补贴单位,最长12个月。
(三)创业支持政策
1.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初次创业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贴;正常经营满2年的,再给予5000元奖励。
2.创业担保贷款: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贷款,全额贴息,最长3年;合伙创业的,最高可贷200万元。
3.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的,按年租金30%补贴,每年最高1.5万元,最长3年。
4.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带动3人就业满1年的,每年补贴2000元,每增加1人再增1000元,最长3年。
衢州市
(一)住房与安家补贴
1.购房补贴: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社保的,本科30万元、硕士50万元、博士70万元,分5年发放(每年20%)。
2.安家补贴: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社保的,本科3万元、硕士5万元、博士10万元,分3年发放(每年33%)。
3.租房补贴:无房的博士每月1200元、硕士每月800元、本科每月500元,最长3年。
(二)就业扶持政策
1.就业补贴:毕业5年内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的,专科每年2000元、本科每年3000元、硕士每年5000元、博士每年6000元,最长3年。
2.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毕业生的,给予最长3年社保补贴(不含个人部分)。
3.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生活补贴,最长12个月。
(三)创业激励政策
1.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补贴。
2.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的,按年租金20%补贴,每年最高5000元,最长3年。
3.创业担保贷款: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贷款,全额贴息,最长3年。
4.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带动3人就业满1年的,每年补贴2000元,每增加1人再增1000元,每年最高2万元,最长3年。
台州市
(一)住房保障补贴
1.购房补贴:新引进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30万元、硕士及“双一流”本科15万元,分3年发放。
2.租房补贴:无房的博士每月1500元、硕士每月1000元、本科每月600元,最长3年;可申请人才公寓,优先配租。
(二)就业相关补贴
1.企业社保补贴: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社保的,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补贴,最长3年。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实际缴纳社保费的2/3补贴,最长3年。
3.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单位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按最低工资标准70%补贴单位,最长12个月。
(三)创业支持政策
1.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初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1万元一次性补贴。
2.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的,按年租金50%补贴,每年最高1万元,最长3年。
3.创业担保贷款: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贷款,享受一定比例贴息,最长3年。
丽水市
(一)生活与住房补贴
1.生活津贴:新引进的博士每月3000元、硕士每月1500元、本科每月800元,最长5年;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津贴标准上浮20%。
2.租房补贴:无房的博士每月1200元、硕士每月800元、本科每月500元,最长3年;可申请人才公寓,租金减免50%。
3.购房补贴:博士25万元、硕士15万元、本科8万元,分3年发放,需在丽水连续工作满5年。
(二)就业扶持政策
1.就业补贴:毕业2年内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每年补贴3000元,最长3年。
2.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毕业生的,给予最长3年社保补贴(不含个人部分)。
3.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单位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按最低工资标准60%补贴单位,最长12个月。
(三)创业激励政策
1.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500元-5000元一次性补贴。
2.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入驻创业园的,3年内免缴场地租金;自行租用场地的,按年租金30%补贴,每年最高8000元。
3.创业担保贷款: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贷款,全额贴息,最长3年;合伙创业的,最高可贷150万元。
舟山市
(一)就业相关补贴
1.就业补贴:毕业5年内首次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专科每月400元、本科每月700元、硕士及以上每月900元,按月发放,最长2年(需在参保之日起2年内申请)。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舟山户籍毕业5年内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每月补贴500元,最长3年。
3.企业社保补贴: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5年内毕业生的,每月补贴600元,最长3年。
(二)创业支持政策
1.创业补贴:毕业10年内初次创业的,每月补贴600元,最长3年(需在注册之日起3年内申请)。
2.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按年租金20%补贴,重点人群每年最高1.2万元,最长3年。
3.创业担保贷款: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贷款,享受全额贴息,最长3年。
4.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带动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每带动1人每年补贴2000元,年最高10万元,最长3年。
(三)住房保障政策
1.租房补贴:无房的博士每月1500元、硕士每月1000元、本科每月600元,最长3年。
2.人才公寓:新引进到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可申请人才公寓,租金为市场价格的40%,最长租住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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