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宿州市第三中学校园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皖教〔2019〕29号)、《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简介
宿州市位于安徽省东北部,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汇地带,是安徽省的北大门,临江近海。境内铁路、公路交织,交通便捷。
宿州市第三中学创建于1921年,前身是宿县毓秀女子中学,现为市级示范高中,坐落于宿城中心区域,交通便利,环境优雅。一百年薪火相传,涵养了独特的“毓秀精神”,恪守“崇德、善思、励志、笃行”的校训,培养了一代又一代德才兼备、与时俱进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对象
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等省内外第一批次录取的师范类大学2024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宿州三中计划招聘教师22名,其中: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2人、化学3人、生物3人、地理2人、政治3人、体育1人,合计22人。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依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招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学位专业与学历专业须一致。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安心教学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身心健康,仪表端庄;
2.专业素质良好,语言表达能力强,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3.具有报考岗位表中明确的教师资格证书(含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4.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及教师应具备的其他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开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在校受到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招聘公告发布后至2024年4月24日17:00,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发至邮箱573929783@qq.com(邮件“主题”栏填写样式为“现就读学校+报考岗位+姓名”)
(1)宿州市第三中学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若暂未取得需提供本人签字如期取得的承诺书);
(4)如期毕业且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书面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埇桥区教体局、埇桥区人社局组织对报名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入围后续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的形式为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
2.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各分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专业测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不含70分),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70分的,不予录用。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从专业测试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所在学校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和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表现。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会同区教体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一环节递补各不超过2次。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及2024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专业测试、成绩发布、体检考察等后续相关信息,请关注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s://jiaotiju.ahsz.gov.cn/)。
本《公告》由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宿州三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7-3913831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0557-3035770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7-3911052(埇桥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557-3032563 3030792 (宿州三中)
附件:
1.安徽省宿州市第三中学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安徽省宿州市第三中学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4.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承诺书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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