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才政策
一、人才安居补贴政策
全职引进到黄山市新兴产业企业工作、且符合《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企业)》的高校毕业生人才,可按意愿选择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博士、硕士学历人才还可叠加享受生活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559-2339990。
1.购房补贴:本人及配偶在黄山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可申领,博士20万元、硕士10万元、本科6万元、大专3万元;
2.租房补贴:按月度发放,博士2000元/月、硕士1000元/月、本科600元/月、大专300元/月;
3.生活补贴:3年内按月发放,博士3000元/月、硕士1500元/月。
二、就业扶持补贴政策
(一)市外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
市外高校、职业院校毕业5年内的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在黄山首次就业并与规模以上民营重点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满8个月的,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一次性补助,咨询电话:0559-2317024。
(二)小微企业就业一次性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黄山市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保不少于6个月的,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咨询电话:0559-2317024。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的,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低保的提高至450元/月)+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咨询电话:0559-2320356。
(四)就业见习补贴
经认定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需为见习人员发放每月不低于2000元生活补助;财政按每月1400元标准补贴见习单位,另按人均200元、100元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指导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补贴。
(五)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应届低保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至毕业生个人账户。
三、创业扶持补贴政策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黄山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咨询电话:0559-2310982。
(二)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在黄山市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三)创业场地扶持
入驻黄山市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可享受场租、物业费减免优惠,减免期限最长3年,同时基地为创业实体提供创业指导、资源对接、项目孵化等一站式服务。
(四)创业培训补贴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课程,涵盖创业意识、创业计划书撰写、企业经营管理等内容,培训合格后发放相应证书,助力毕业生提升创业实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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