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才政策
一、重点人才生活补助政策
(一)全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助
企业全职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3年内按企业支付的计税薪酬比例享受分层生活补助,均按比例核算发放:
1.国家部委/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才:按薪酬50%,最高分别补220万元、110万元,月补助不低于1.5万元、8000元;
2.正高/副高职称(含博士、高级技师):按薪酬30%,最高分别补72万元、36万元,月补助不低于5000元、4000元;
3.中级职称(含硕士、“双一流”本科、技师)/普通全日制本科(含高级工):按薪酬30%,最高分别补14.4万元、7.2万元。
(二)制造业企业专项生活补助
1.高薪经营管理人才:制造业企业全职引进计税年薪超30万元的经营管理人才,按计税年薪30%资助企业,每引进1人最长资助3年,每年最高100万元;
2.高薪人才:制造业企业全职引进计税年薪超20万元的人才,每年最高给予2万元补助,最长补助3年;
3.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在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内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市外引进本科毕业生,与制造业企业签3年以上全职合同,按计税薪酬10%补生活补助,3年内最高3万元。
二、人才引进专项资助政策
(一)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资助
企业以项目合作、技术指导等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且人才在本地企业计税年薪5万元以上的,按计税年薪25%资助企业,每引进1人最长资助3年,每年最高50万元。
(二)高铁交通补助
1.全职引进人才:市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前常住地为市外且配偶子女未随迁的,高铁交通费用实报实销,每人每年最高1万元,最长补助3年;
2.柔性引进人才:企业柔性引进市外高校科研院所高级职称/博士科研人员的,高铁交通费实报实销,每人每年最高2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20万元。
(三)人才飞地引才资助
园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设立“人才飞地”的,其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参照柔性引才标准享受引才资助和高铁交通补助政策。
三、本土人才培育扶持政策
(一)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津贴
工程技术、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入选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后,3年内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津贴。
(二)市领创工程资助
面向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入选后按每人10万元资助用人单位,50%用于人才生活补助,50%用于研究、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
(三)市级产业创新团队资助
规模以上企业、重点工程项目单位等申报的产业创新团队,入选后设立期内每年给予5万元资助,50%用于团队带头人和助理生活补助,扶持期最长2年。
四、人才安居配套补贴政策
(一)青年人才购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人才在阜阳购房,按学历分层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10万元、硕士8万元、本科生4万元,助力青年人才扎根阜阳。
(二)公积金专项补贴
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在阜阳辖区内自主创业或在非公企业就业,并首次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可获得一次性300元资金补贴,补贴直接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申请时需提供学信网可核验的学历证书,非公企业就业人员可由单位统一代为申请,经初审公示通过后次月发放。
五、高校毕业生通用就业创业补贴
(一)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阜阳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二)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应届低保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三)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在阜阳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财政全额贴息政策;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四)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阜阳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就业见习补贴
经认定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需为见习人员发放每月不低于2000元生活补助;财政按每月1400元标准补贴见习单位,另按人均200元、100元标准给予见习指导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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