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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航青春,皖美就业】安徽省各地市人才政策——池州篇
日期: 2024-04-09 17:38:41  编辑:赵喆 预审:刘振杰 终审:刘振杰 浏览次数:

1.购房补贴

对来池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生(技师)、全日制大专生(高级工),分别给予30万元、12万元、6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补贴分5年支付。

2.租房补贴

来池就业高校毕业生租住政府投资性公租房的,给予全额房租补贴。自行通过市场租房的,新引进的全日制大专生(高级工)、全日制本科生(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及以上的,给予每月300元、500元、10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青年人才驿站

来池就业(仅限企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最长可享受7天免费住宿。

4.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5.生活补贴

对来池民营企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大专生,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1500元、800元、3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6.创业补贴

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7.创业贷款

高校毕业生在池注册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最高可申请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8.创业担保

在池院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被认定为不良的,贷款5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贷款超过5万元的,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

9.税收优惠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0.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标准给予补贴,医疗保险补贴每人每月100元,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月35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11.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对失业保险参保缴费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核验的,可自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年内,向失业保险参保地或失业保险金申领地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每人每自然年度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不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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