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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航青春,皖美就业】安徽省各地市人才政策——蚌埠篇
日期: 2024-04-09 16:25:28  编辑:赵喆 预审:刘振杰 终审:刘振杰 浏览次数:

蚌埠市人才政策

一、就业补贴政策

1.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2.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等7类困难高校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发放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

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4.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创业补贴政策

1.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高校毕业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创业所在地申请最高额度为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期限内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贴息。

3.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具备创业条件、创业意愿且有培训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多层次、全过程、阶梯式的创业培训。

三、人才引进与安居保障政策

1.安居保障政策对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免费提供人才公寓,期限3年。自行租住的,连续3年给予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博士3.6万元/年,硕士2万元/年,本科1.5万元/年。在蚌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20万元,硕士8万元,本科5万元。

2.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蚌埠市企业稳定就业一年后仍留在原企业就业的,对其助学贷款本金尚未偿还部分,由就业地县、区3年内根据每年还款计划予以代偿,每年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3.重点产业企业岗位补贴对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重点产业企业,前3年按高层次人才实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贴,后2年减半。

四、其他支持政策

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选择依法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享受培训费用先缴后补。

2.创新创业大赛落地奖励对市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蚌埠的,由县、区给予最高30万元落地奖励扶持;对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蚌埠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落地奖励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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