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才政策
一、就业扶持补贴政策
(一)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蚌埠市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获得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三)助学贷款代偿
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蚌埠市企业稳定就业1年后仍留原企业就业的,其助学贷款未偿还本金由就业地县、区3年内按还款计划代偿,每年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二、人才安居补贴政策
(一)安家补贴
蚌埠市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产业基础人才,可连续3年享受安家补贴: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每年3.6万元,硕士、高级技师、副高级职称人才每年2万元,本科生、技师、中级职称人才每年1.5万元。
(二)购房补贴
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产业基础人才,在蚌就业5年内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可按标准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年按1/3发放、分3年兑现。其中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按购房款20%补贴,硕士、高级技师、副高级职称人才按12%补贴,本科生、技师、中级职称人才按10%补贴。已享受安家补贴的人才,购买符合规定住房时,需扣除已发放的安家补贴后再享受购房补贴。
三、创业扶持补贴政策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蚌埠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可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免责声明:安徽师范大学就业服务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分享服务,详情请咨询各地区人社部门,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上一条:【启航青春,皖美就业】安徽省各地市人才政策——淮南篇
下一条:【启航青春,皖美就业】安徽省各地市人才政策——芜湖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