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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航青春,皖美就业】安徽省各地市人才政策——淮南篇
日期: 2024-04-09 16:32:27  编辑:赵喆 预审:刘振杰 终审:刘振杰 浏览次数:

淮南市人才政策

一、就业补贴

1.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2.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年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缴纳部分)。

3.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单位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基本生活补助,财政按每人每月1400元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贴。

二、创业补贴

1.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对部分利息给予贴息支持。

3.创业培训补贴:面向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分别给予60-1300元创业培训补贴。

4.求职创业补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等符合条件的在校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1500元/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三、住房补贴

1.购房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在淮南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商品房总价不低于50万元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综合补贴。

2.租房补贴:放弃享受购房补贴政策,或经企业批准租赁住房的,3年内补贴租金每人每月分别为500元、400元。

3.公积金贷款优惠:住房公积金按月足额缴存满6个月及以上,在淮南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且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不挂钩,单方缴存最高可贷40万元,双方缴存最高可贷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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