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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航青春,皖美就业】安徽省各地市人才政策——宿州篇
日期: 2024-04-09 17:17:02  编辑:赵喆 预审:刘振杰 终审:刘振杰 浏览次数:

宿州市人才政策

一、就业补贴政策

1.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获得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与宿州市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2.社保补贴和公积金补贴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在宿州市企业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全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面试补贴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参加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各类企业招聘活动的,给予每人每次200元面试补贴,最多不超过3次。

4.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二、创业补贴政策

1.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可获得一次性每人5000元的创业补贴。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在宿州市首次创办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取得营业执照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补贴期限为2年。

三、生活补贴政策

1.一次性生活补贴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在宿州市就业,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博士生30万元,硕士生5万元,本科生(预备技师)3万元,大专(高职)毕业生1.5万元,中职毕业生1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2.职称补贴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在宿州市企业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首次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硕士、本科、大专(高职)、中职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3万元、1万元、5000元、3000元、15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四、其他补贴政策

1.定向培养补贴在宿企业与本地高校及学生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并正常履行协议的,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每学期每生1200元给予生活补贴。

2.落户补贴鼓励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宿州,对在宿州市企业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落户补贴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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