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才政策
一、就业补贴政策
1.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滁州市小微企业首次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可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3000元。
2.购房补贴: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滁州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且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购房补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补贴购房款的10%,最高20万元;大专(含高职院校)毕业生,补贴购房款的8%,最高20万元。
3.租房补贴: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滁州市无自有住房且在重点产业领域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租房补贴其中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年1.5万元;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年1万元;大专(含高职院校)毕业生每年0.5万元,补贴期限为3年。
4.生活补贴: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滁州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硕士研究生2万元;高校本科毕业生1.5万元;大专(含高职院校)毕业生1万元。
5.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每月可享受2000元生活补贴。
6.免费食宿交通补贴:来滁州市参加政府部门组织招聘活动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2000元的食宿交通补贴。
7.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滁州市无自有住房且在重点产业领域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二、创业补贴政策
1.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企业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补贴:在滁州市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落地转化,给予10万元补贴;在创业安徽大赛省级赛中获奖的项目落地滁州市,给予100万元补贴。
3.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50万元以下的,在财政贴息的基础上,个人承担的利息部分再给予等额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三、社会保险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高到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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